天津市委领导对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排名靠后的10名区、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一把手面对面约谈提醒;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抓书记、书记抓”,推动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各地积极探索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有效方法,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
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现实需要。作为党政领导集体的“班长”、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纪法意识,对一地一域的政治生态和干部队伍的作风面貌起着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一把手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就能带动领导班子形成良好风气;一把手带头违纪违法,就容易带坏班子、败坏风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可以说,抓好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对管住“绝大多数”起到关键作用。
从实践情况看,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薄弱环节。在不少地方和部门,往往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不愿、不敢、抵制监督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方面,有的独断专行,搞“家长制”“一言堂”,觉得有人监督不自在、干事不方便。另一方面,上级领导对下级一把手严格要求、管理和监督做得还不够,同级和下级又不敢监督一把手。一位因贪污受贿被判入狱的前县委书记,在铁窗下如此反思:从名义上讲,对一个县委书记有八种监督,但实际上到了我这儿,就只有一种监督,就是自我监督,而自我监督有时候是靠不住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扎紧制度的笼子入手,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督促一把手正确用权、廉洁用权。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发挥派驻机构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建立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取得了显著成效。从根本上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除了制度安排、制度建设,还要找准要害、捏住“七寸”,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目的就是发挥上级党组织和上级一把手监督的权威性,推进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
一把手抓是责任、是使命,不容含糊;抓一把手是手段、是措施,必须坚持。一把手抓,抓什么?从全面从严治党角度看,一抓政治,要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二抓纪律,紧盯选人用人、财物管理等关键领域,督促廉洁自律,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三抓作风,既惩处乱作为,也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既着力推进工作,也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抓一把手,怎么抓?要严格要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让一把手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要明确责任,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提醒,严肃批评教育。
推进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都有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把“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担起来,积极主动、探索创新对下级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不做表面文章,不搞“高空作业”,不当“甩手掌柜”。开展常态化监督,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一把手的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