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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口市首试环保涉法一站式办案

    发布时间:2021-06-28 12:42 阅读量:1778

    辽宁党建网6月28日营口讯(王同文)6月28日,记者获悉,营口市、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创新机制,针对环保涉法案件,将公安部门执法、检察机关监督、人民法院审判、司法部门的法律援助、生态环境部门的依法监管有机融合,设立环保涉法一站式服务中心,以形成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

    营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两法”衔接工作,成立县域“环保+公安”专职机构。“两法”衔接,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及时指导各地开展联合执法,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在总结前期生态环境“两法”衔接工作有效实践基础上,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支持下,营口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环保涉法一站式服务中心。公、检、法、司以及环保部门集中办公地点、集中联合办案、集中案件管辖、集中执行审判、集中纠纷调解,实现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从侦查、逮捕、起诉到审判一体化办案模式。即:发现案件线索后,公检法司以及环保部门及时召开案件会商会,通报案情。市公安局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支队,统管全市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与生态环境部门实行联勤联动执法,同出警、同执法。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及时介入,指导侦查,适时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引导当事人主动进行生态环境修复。检察机关对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全市查处的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均移交西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审判机关在服务中心设立巡回法庭,集中审理行政和民事案件。司法部门派遣法律顾问入驻服务中心,协助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人和行政、民事等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责任编辑: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