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推动振兴取得新突破
发布时间:2021-07-15 08:28 阅读量:2202
本报记者 黄 岩 刘 乐
感受百年征程的波澜壮阔,体会百年初心的历久弥坚,锤炼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激发忠诚履职的奋进力量。连日来,全省政法战线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感悟思想伟力,不断掀起学习热潮。大家纷纷表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牢记使命,立足本职,攻坚克难,锐意进取,肩负起时代赋予的重任,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重点任务,持续深入发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辽宁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增强辽宁发展核心竞争力,将“法治辽宁”蓝图一绘到底。
实干之要,重在落实。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活动,在提升服务品质方面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拿出更多更有效的措施办法,解决好企业发展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落实“一把尺子”执法标准,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严打严防、严管严治,特别是要把民生“小案”当成“大案”抓,尽快破案、全力挽损,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平安就在身边。护航新征程,当好主力军,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忧患意识和斗争精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仗,创新常态化打击整治和立体化治安防控工作,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积极做好金融改革化险工作,把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控制住、化解掉,坚决确保全省社会大局稳定。
传承发扬人民检察红色基因,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省检察院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持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省检察院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对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各办案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坚持以刚性措施严守制约监督的法律底线。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力军作用,结合整治顽瘴痼疾,认真查纠有案不查、违法审判、久拖不决以及地方司法保护主义等严重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自侦职能,坚决清除司法队伍的“害群之马”,倒逼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助力提高司法整体运行的质量、效率与公信力。
把法院工作放到全省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思考,服务保障“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破产重整审判工作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省法院在工作中继续以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办法为牵引,以2个专项整治和5个专项活动为载体,坚持平等保护,尊重契约自由,稳定市场预期,维护诚实信用,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安全。此外,省法院要求在工作中继续推进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确定“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标准,以群众立场、群众思维、群众方式、群众语言答疑解惑,努力化解纷争、增进和谐。从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强化民生权益保障三方面,列出10项为民办实事清单,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治力量和司法温度。
以“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为题,省司法厅结合辽宁实际和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辽宁对省属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提出新要求,要求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折不扣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社区矫正局为社区矫正志愿者请来高校教师,解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省律师协会紧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队伍实际,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强化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省司法公证行业引导全省公证员做好人民群众的“法律贴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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