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命名第三批全省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2-06-06 10:32 阅读量:5554
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过严格评选、审核公示,2022年5月,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命名26个地区和单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为5年。
示范区示范单位包括:沈阳市翔宇中学、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道溪林社区、沈阳市铁西区教育局、大连市第二十高级中学、大连市沙河口区、大连市西岗区、大连市中山区白云小学、鞍山市经济开发区达道湾街道、本溪市溪湖区、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观山悦社区、丹东市东港市合隆满族乡、锦州市北镇市新区小学、营口市西市区清华街道立新社区、阜新市清河门区清河街道变电所社区、辽阳市清真寺、铁岭市实验学校、朝阳市北票市马友营蒙古族乡、朝阳市建平县三家蒙古族乡小学、盘锦市大洼区二界沟街道、葫芦岛市第二实验小学、葫芦岛市龙港区双龙街道海霞社区、葫芦岛市绥中县范家满族乡、辽宁人民艺术剧院(辽宁儿童艺术剧院)、辽宁歌舞团、辽宁省实验中学、辽宁省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武术套路队
(辽宁省民族和宗教委民族团结促进处刘晓东葛亚男康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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