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11-02 08:13 阅读量:10321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办好农村的事情,关键在党。乡村振兴战略是一个综合性战略,需要从农业产业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社会发展等方面协同推进,其中最关键的就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新时代党领导乡村工作的水平。
以党建统领发展,让产业“强”起来。“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产业是农村发展的根基,只有产业发展了,乡村才能繁荣兴盛,才能聚集人气,形成良性循环。发展乡村产业,除了发掘乡村的潜力,更离不开社会资本、各方人财物的投入,因此,一定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统领带头作用,不断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育干部业态服务意识,把各方资料整合起来,培育形成“党支部+产业发展+产业服务”的产业集群机构,带动乡村经济发展。
以党建促进治理,让环境“美”起来。“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乡村振兴战略用“生态宜居”替代“村容整洁”,是乡村建设理念的升华,更是一种质的提升。作为基层党组织,要不断重视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将乡村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旅游发展优势,其次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纽带重要,引导当地干部群众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把农耕文明的精华和现代文明的精华有机结合起来,使传统村落、自然风貌、文化保护和生态宜居诸多因素有机结合在一起,促进乡村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以党建引领“三治”,让管理“活”起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法治为保障,实现乡村治理有序。乡村治理必然要求以法治为根本要求,以法律作为规范乡村所有主体行为的准绳。无论是德治还是自治,都要通过法治来规范和保障,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工作,要建设法治为引领与自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指明了方向。乡村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加强乡村治理,是实现乡村现代化的重要课题,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通过创新基层管理模式,让“三治”齐头并进,激发乡村治理活力。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灌水镇人民政府 韩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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