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9-22 09:42 阅读量:12314
日前,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黑山县交通运输局工会原副主席吴丹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2013年5月和7月,吴丹在任黑山县公路管理段沥青拌合站站长兼副段长期间,先后两次以他人名义承揽地面硬化、绿化以及用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并违规获利27万元。2013年至2014年,经吴丹同意,其亲属以高于市场169.2万余元的价格向拌合站销售橡胶粉共计1586.13吨。同时,吴丹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5月,吴丹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所得已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育破坏经营环境等问题。
高新区(松山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春光破坏执法环境等问题。
(锦州市纪委监委)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