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宁省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64个 深化专项整治 护航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3-10-06 09:42 阅读量:9212
“现在项目进展情况如何?是否征求农户意愿进行设计?有没有不按设计施工或者偷工减料等行为?”近日,台安县纪委监委与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到部分镇村,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现场调研。
台安县是我省农业大县,2019年以来,该县共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1个,总投资5.47亿元,县纪委监委有效整合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工程招标、施工验收、后期管护和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确保高标准农田工程真正成为惠及农户的民心工程。
台安县纪委监委监督护航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一个缩影。今年年初,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省纪委监委及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统筹部署、协调推动、监督指导,制定20条贯彻落实具体举措,围绕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振兴”,全省选取251个“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
建平县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环节,督促职能部门精准筹划年度帮扶资金和项目,整改项目选址不当、建设进展缓慢、项目档案不规范等三方面12个问题,推动拨付项目资金2105万元。康平县纪委监委借助“辽宁阳光三务”监督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套取补贴资金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全面梳理清查各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发现并督促整改虚报冒领、违规发放补贴资金及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等方面问题519个,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1人,立案审查4人,追回资金118万元。
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的监督。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紧盯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震慑力的重点案件。盖州市纪委监委查处了西海街道动迁办原负责人宋某某等12人骗取国家动迁补偿款330余万元问题,8人被开除党籍,其中4人被开除公职,因涉嫌犯罪12人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464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16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6人,移送司法机关3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6起。
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将持续紧盯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坚持“全周期管理”,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查办案件、通报曝光、警示教育、完善机制等各项工作,让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辽宁日报记者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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