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防范雨雪寒潮大风天气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6 13:18 阅读量:8599
辽宁省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大连市海洋发展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6日凌晨至前半夜,阜新、铁岭、朝阳地区及康平、法库、新民、辽中、黑山、北镇、义县有暴雪(降雪量10~20毫米),其中阜新地区及康平、昌图、北票局部有大暴雪(降雪量20~30毫米);营口、辽阳、盘锦地区和沈抚示范区及沈阳市区、鞍山市区、海城、台安、抚顺市区、抚顺县、清原、本溪市区、本溪县、锦州市区、凌海、葫芦岛市区、兴城、建昌有大雪(降雪量5~10毫米),局部暴雪(降雪量10~15毫米)。5日夜间至6日,全省大部分地区气温将下降10~14℃,其中中东部地区局部可下降15~18℃。7日早晨,沿海地区最低气温为-4~0℃,其他地区为-13~-5℃,西部、北部山区局部低至-17~-14℃。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防范雨雪、寒潮、大风天气对农业生产和渔船作业的不利影响,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本轮雨雪寒潮大风天气涉及范围广、降温幅度大,各地要进一步压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责任,增强风险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特别是雨雪较大的地区,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加强调度,立即督促基层抓好各项措施落实,为“菜篮子”稳产保供赢得主动。
二、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与本级气象部门联系,分析会商本地区未来天气变化,研判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以及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以及直通式气象服务、农村大喇叭等渠道,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和农事建议,指导农民群众和有关主体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三、做好设施农业防灾减灾。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农户和生产经营主体做好温室大棚、畜禽养殖圈舍等农业生产设施的防风加固,避免大风将棚体、棚膜、养殖圈舍掀翻。要加强值守和巡查,及时清除积雪,雪量偏大地区要随下随清,尤其要加强夜间除雪,避免压塌大棚,同时要确保清雪人员安全。要及时落实保温措施,及时调整揭盖卷帘时间,科学安排棚室通风,避免棚内果蔬、牲畜等遭受冻害;指导养殖场户适时增加饲草饲料、兽药疫苗和燃料储备,加强畜禽幼仔保温保育,调整饲料配方,适当增加能量饲料配比,提高畜禽抗寒能力。
四、强化渔业安全措施落实。沿海地区要严格落实船籍港管理责任,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及时通知、督促船东船长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按有关规定回港避风、安全避险。要强化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工作调度和生产恢复。各地要强化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动态跟踪天气形势变化和农业受灾情况,认真做好农业灾情调度,及时、主动、准确、全面报送农业灾情及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措施等相关情况。丹东、大连晚熟稻区,要积极与本地粮食部门联系,协调粮库及时启动收储;要充分发挥农机应急作业队伍的作用,指导农户此轮天气后适时完成收获,确保颗粒归仓。各地要会同财政、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保险机构认真落实24小时接受报案、接到报案后24小时查勘等有关规定,按条款约定及时兑付理赔资金,减轻农户因灾损失。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