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12-31 09:16 阅读量:12149
日前,朝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朝阳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显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05年至2021年,杨显民多次收受公职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55万元。杨显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杨显民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招商引资股专业技术人员胡常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2年至2023年,胡常浩借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和其儿子结婚、孙子满月、父母生日之机,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折合共计27.02万元。胡常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胡常浩被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建平县烧锅营子乡毕杖子村党支部书记霍丽华、两委委员王国田、工作人员毕显祥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9年至2021年,霍丽华、王国田、毕显祥在防火、扶贫工作期间,多次在烧锅营子乡某饭店用餐、饮酒,后通过虚开发票方式套取公款报销就餐费用1.4万余元。2023年5月,霍丽华、王国田、毕显祥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辽宁省纪委监委)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