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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出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1-02 08:32 阅读量:10826

    近日,我省出台《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单项冠军企业的认定、管理、服务等工作明确指标、提出要求。

    《办法》明确,获评省级单项冠军,需兼具坚持专业化、市场份额优势、发展优势、创新优势。截至申报上年末,申报单位需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2年及以上,且申请产品市场占有率需居全国前5位且省内第一。除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外,申报企业近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需不低于2亿元。企业要设立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产品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还要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过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管理方面,《办法》指出,申请企业需管理体系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管理创新,精益化管理水平高。要积极引育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拥有国家、省人才计划入选者,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建设。产品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省产业发展规划。

    辽宁省单项冠军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对获得辽宁省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我省将在承担国家重大专项,以及促进两化融合、技术创新、实施技术改造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支持,并将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级单项冠军,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辽宁日报记者 孙大卫)

    【编辑:黄简一】

    【审核:王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