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要树好“三符号”精神
发布时间:2024-05-21 14:11 阅读量:10410
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为期3个多月的学习教育过程中,笔者认为,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善于树好“三符号”精神,才会真正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树好行百里者半九十的“逗号”精神。此次党纪学习教育在时间上虽仅有短短几个月,但其就像“逗号”,没有终点。从历史维度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时俱进地不断修订和完善过四次,从1997年试行的172条,到2003年正式印发的178条,到2015年修订印发的133条,再到2018年修订的142条,最后到2023年的158条。由此可见,无论是试行版、正式印发版,还是后来的修订版,《条例》的数量在逐渐增加。同时,《条例》将违纪的错误情形从七类发展到十类,从坚持纪法分开到纪法衔接,并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从党性修养的维度看,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党员、干部不断锤炼党性提供了有效载体和重要平台,但党性修养不可能通过几个月的集中教育,而达到一劳永逸之功效,党性修养永远在路上。对此,除了集中教育外,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还要坚持学习,并且坚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
树好问题一日不改、内心一日不宁的“问号”精神。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行则贻。此次党纪学习教育着力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使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学纪是知纪、明纪、守纪的基本前提。知纪是学纪的基本目标,明纪是在知纪的基础上,做到精准把握。学纪、知纪、明纪,最终是要形成守纪的自觉。这些道理非常正确、毋容置疑,但最要害的是党员、干部在学习中能否树立“问号”意识,强化问题导向,自觉对照《条例》各项规定,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扪心自问“面对党的纪律,有多少清廉守正的自觉;面对群众的期盼,有多少为民情怀;面对金钱诱惑,有多少自觉抵制;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有多少务实担当。”在工作中,党员干部应深入思考“自己当年入党做官为什么,在位期间干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等问题,善于从思想深处“亮剑”,进一步校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让精神之钙常补,内心拷问不停步,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树好时刻保持敬畏警醒的“叹号”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其目的就是要求各级加强警示教育力度,结合实际,挖掘警示教育资源,运用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强化警示震慑,让党纪案例警钟长鸣,推动以案促改促治。对此,作为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就应该善于通过警示教育,时刻在内心深处画上一个个“叹号”和“警示符”,时刻不忘入党时的铮铮誓言,时刻不忘初心,多给自己的思想“敲警钟”,不仅要及时敲、敲到位、敲得响,还要坚持做到晨钟暮鼓,净化心灵,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警醒之心,老实做事、干净做人,以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新征程共产党人的合格答卷。
作者:郭锡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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