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4-08-14 07:56 阅读量:10096
日前,朝阳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监察股股长孙向利、朝阳县柳城街道司法所所长李伟办理群众诉求推诿扯皮问题。
2023年2月,孙向利、李伟在办理12345平台交办的群众诉求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相互间推诿扯皮,后李伟在群众诉求未得到解决情况下,擅自上报此问题已办结。2023年7月,孙向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李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建平县下七家村原村会计徐国成在冬春救助工作中敷衍应付、不认真履职问题。
2022年9月,徐国成在冬春救助工作中未履行“户报、村评”程序,以本村粮食直补名单为参考,自行填写下七家村受灾需救助对象名单,且伪造公示照片,导致补助款发放失实,造成不良影响。徐国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7月,徐国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喀左县羊角沟镇民政办职员于浩为群众办理低保过程中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2023年12月,于浩在负责办理群众申办低保事项中,未按程序入户实地核实,造成申办事项超期未办结,后又擅自将申办人信息在系统中删除,且未告知申办人重新申请,导致符合条件群众未能及时享受低保政策。2024年6月,于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朝阳市纪委监委)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