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山区“四项机制” 加强因私出国(境)全链条管理
发布时间:2024-10-11 10:45 阅读量:8827
近年来,大连市中山区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作为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聚焦关键环节,坚持精准管控,持续推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强化动态管理。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相关要求,建立登记备案管理台账,结合干部选任、交流调整、退休离职等岗位变动情况做好登记备案和撤销备案工作,确保信息准确、不落一人。加强与市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常态化沟通联络,主动协作联动,定期对全区登记备案、持证情况进行核查确认,确保人员“应备尽备”,证件“应交尽交”。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对涉及因私出国(境)相关联信息的沟通,针对有关情况进行研判会商,形成监督合力。
建立分级审批机制,强化审核把关。制定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办法,坚持“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实行干部所在单位初审、分管区领导或主管部门二审、纪委监委三审、组织部门四审的出国(境)审批四审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压紧压实各层级工作责任。根据因私出国(境)地区、时限等信息,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回国(境)情况,对临近回国(境)期限的干部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全流程记录证件申请、审批流程及证件归还等关键信息,确保各个环节均有据可查,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建立教育培训机制,强化制度约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坚持对因私出国(境)人员进行行前“三级提醒”教育,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督促出国(境)人员严守有关规定。向全区下发《因私出国(境)审批与证件管理工作指南》,重点对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管理、因私出国(境)审批、回国(境)后报告审核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规范。要求全区各单位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和流程,并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研读与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政策解读有机融合,引导本单位人员自觉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督。在干部回国(境)后,加强事后监督,将出入境管理部门反馈信息与证件记载信息、审批信息相互对照,对发现的擅自变更行程、出国时间与审批不一致等问题,组织部门会同纪委监委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责任。结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对各单位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于每年2月底之前组织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和持有因私证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筑牢监管防线。
(大连市中山区委组织部 陈宵宁)
【编辑:王雪弘】
【审核:王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