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11-14 01:16 阅读量:10070
日前,铁岭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1.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原专技五级岗史成库破坏中介环境问题。2018年至2022年,史成库任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局铁岭路政管理处综合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员、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营利性活动,为本人及其配偶和亲属谋取利益,且其参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存在串通投标问题。2024年6月,史成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开原市教育局原副局长赵猛破坏经营环境问题。2022年,赵猛任开原市教育局副局长期间,接受他人请托,利用职务影响力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管理服务对象办理某项目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提供帮助,并违规收受礼金。2024年1月,赵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西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康仲祥破坏经营环境问题。2014年,康仲祥任西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45万元,用于帮助女儿完成银行储蓄任务,损害企业利益。2024年7月,康仲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有关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干扰市场秩序,侵害企业利益,破坏经营环境。这些问题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公仆意识淡化、政商交往不清、纪法观念淡薄,影响振兴发展,制约经济运行,侵害广大群众和企业权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永不停歇的民心工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破除影响营商环境的“中梗阻”问题,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坚决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厘清政商交往边界,严守纪法“底线”,做优化营商环境的维护者、实践者、引领者,让“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理念深入人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整治破坏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查办营商环境案件为引领,纠治“四风”顽疾,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纪检监察“硬约束”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为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铁岭市纪委监委)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