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务员群体如何引领先进文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2-05-13 15:14 阅读量:2179
浅析公务员群体如何引领先进文化建设 |
李冰心 |
要强化公务员群体的道德人格意识
道德人格强调了个体的社会性本质,是自我内在所具有的稳定的社会行为和社会意识,反映了个体与道德价值相关的习惯、态度和深层行为,表明了一个人的整体道德面貌,是人们对自己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进行反思的结果。强化公务员群体的道德人格意识,就是要培育这一群体的高尚的理想和先进的价值观。态度、价值观与信仰在道德人格的形成与完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三者在重要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层层递进的关系。态度是人们面临价值抉择时的一种直觉和倾向;价值观是指导人们行为的具体准则和尺度;而信仰是以情感皈依和终极关怀为特征的信念体系,是个体核心价值观形成时无条件遵守的前提和根据。而公共行政人员道德人格的完善,既是公共行政人员高尚理想和价值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全社会公共精神得以实践和稳固的基础。
要促进公务员系统的行政文化建设
行政文化是一种群体文化,是一种无形的管理方式,是在行政人员的具体行政活动中形成的对行政人员及其行政活动产生影响和制约作用的文化。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行政人员的精神因素是影响管理成效的重要因素,它是由若干具有特殊内涵的精神要素构成的非正式管理制度。是行政思想、行政信念、行政价值、行政道德、行政传统、行政习惯、行政思维、行政心理等内容的总和。行政文化潜在深刻地影响着行政人员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公共行政中。当先进的行政文化建立并为公民广泛接受后,公民对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约束意识也就产生了,进而有效地预防了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的产生。同时,公务员在行政文化的熏陶下,启发内心的信念,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一方面,把自身的行为意愿的认知和情感同行政文化相一致,促进他能迅速对其行为的可能性做出准确地判断,从而为行为选择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公务员在此环境中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责任意识,逐渐并最终成为具有高尚人格的人。如果社会缺少行政文化,公务员道德责任追究就缺乏了观念的支持而无法发挥其作用,公务员行政伦理失范的行为也就随之产生。
要确立公务员系统的公共行政精神
公共行政精神的灵魂是“公共”,目标是公平、正义。公务员作为公共利益的间接代理者,掌握着公共权力,行使国家资源的配置权,国家资源分配的重要尺度就是社会公平,因此,公务员的主要职责也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为践行这一职责,公务员必须树立公平正义的公共精神,在公共行政中坚持公平行政,公平行政可以简单解释为“不偏袒任何一方,不歧视任何一方”,核心就是实现社会公平。具体表现:坚持统一标准,不可用双重或多重的标准对待行政客体;坚持机会均等,承认社会公民具有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不会因为公民个体性别、民族、地位、收入等差异而有所不同,赋予每个公民平等进入市场、平等交易、平等开展经营的机会,在规则条款面前人人平等,防止一部分人享有特权而另一部分人的权利被非法剥夺;坚持民主决策,让公民尽可能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把民主原则与科学原则有机结合,作出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的决策,使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得以实现;坚持服务平等,要排除一切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尽最大可能在社会成员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坚持权利与义务一致,使享有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或应负的责任一致。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和拥戴,化解各种矛盾。(作者系甘肃行政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