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感恩人民
发布时间:2012-05-13 19:10 阅读量:5018
领导干部要感恩人民 |
□ 杨志和 |
2012年05月11日10:48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作为执政党的骨干,领导干部尤其要常怀感恩之心,时刻牢记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我们党是在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下,从国民党手中夺取全国政权的。1921年成立之初,我们党只有50多名党员,没有一兵一卒。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时,我们党已有了120多万名党员和120多万人的人民军队。尽管如此,与号称拥有800万武装部队的国民党相比,我们党和人民军队仍处于弱势。然而,当惊心动魄、波澜壮阔的解放战争活剧上演到高潮--辽沈、平津和淮海三大战役时,却出现了世界战争史上罕见的奇观: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组织成无数的运输队、担架队、卫生队、预备役部队,跟随着我们党领导的英勇军队,迎着枪林弹雨冲向前线。据统计,仅淮海战役中,支前民工就有543万人,参战兵力(解放军为60万人)与支前民工的比例高达1:9。陈毅曾形象地说过:“淮海战役的胜利,是老百姓用小车推出来的。”
我们党自诞生那天起,就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正因为如此,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与大力支持,也才能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不断胜利。人民最伟大,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所以,毛泽东高呼,人民万岁!邓小平说,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
人民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和力量源泉。领导干部要心怀感恩,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将他们敬奉为“上帝”,像孝敬父母那样善待他们,像热爱亲人那样情系他们。要时刻铭记党的根本宗旨,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职责,把为群众奉献视为终生追求,把思想感情真正融入群众的血脉里,老老实实地做人民的公仆。对人民群众,必须诚心诚意、全心全意,而决不能三心二意、虚情假意。要将感恩之心转化成为民、利民、惠民的实际行动,时时事事想着群众、念着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心解决群众难题。作决策、干事情,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标准,群众期盼的、欢迎的就全力以赴做好,群众厌恶的、反对的就坚决不去做。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根基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永远和人民群众在一起。
人民群众将权力赋予领导干部,让其成为社会公共权力的行使者,这是对领导干部的托付与信任。领导干部要心存感激,心存敬畏,善待权力,用好权力。权力来自人民,只能用它为人民服务,而绝不能用它谋取任何私利。有一种论调,说什么“共产党也有自身利益”,这与党的根本宗旨背道而驰。我们党是完全彻底为人民的先进政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在现实中,有些领导干部却把人民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们利用群众的信任,偷偷地掠夺老百姓的资源,贪污受贿,卖官鬻爵,疯狂地为自己“转移致富”。比如成克杰、陈希同、陈良宇等。他们辜负了党的培养和教育,走上了背叛人民的道路。这犹如一面面镜子,无时无刻不在警示着领导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权力的所有者。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监督的方式有多种,群众的监督最有力也最有效。领导干部必须确立人民至上的观点,提高接受监督的意识,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行使权力。有些党员,在没有走上领导岗位前与群众打得火热,可是一朝权在手,便不把群众放在眼里,独断专行,为所欲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此类领导干部可能猖狂一时,却不会嚣张长久。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古今中外,类似的事例还少吗?所以,领导干部要敬畏人民,时刻将自己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这样会促使领导干部严格用党性党纪约束自己,不断反省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01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