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委: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发布时间:2012-11-27 16:34 阅读量:2420
中国官方媒体26日发布消息,中共中央纪委近日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查办案件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任何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党内决不允许腐败分子有藏身之地。
《通知》要求,深刻认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准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既在坚决惩治腐败上有新突破,又在有效预防腐败上有新进展。深刻认识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到党章规定什么就坚决维护什么,党章禁止什么就坚决纠正什么。
《通知》指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具体措施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群众路线教育。要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坚决制止“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
《通知》说,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反对腐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统筹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通知》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执纪监督机关,更要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组织建设,抓好组织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作风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维护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