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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溪多措并举实现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3-03-21 15:06 阅读量:1737

    本溪多措并举实现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

      领导干部培训市委常委亲自授课

      记者张海浪报道 今年本溪市县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后,新任领导干部普遍收到了一份《提醒教育通知书》,内容是提醒他们严于律己、约束下属、教育亲属,时刻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这是本溪市委为实现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措施。

      本溪市委把《干部任用条例》、《廉洁从政准则》和“四项监督制度”等干部政策法规教育作为干部任职培训和新任职市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必训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大纲中,做到有培训必安排相关课程,并由市委常委亲自授课。同时,本溪市委组织部还在集中换届、公开选拔等涉及领导干部调整以及重要节假日等敏感时段,采取提前发送通知、专函、手机短信等形式,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

      本溪市委积极推行干部考察组“一岗双责”制度,每逢有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工作,考察组都会在做好考察工作的同时,履行选人用人风气监督职责,每逢市管领导干部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都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三评议”制度,并对这一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外,本溪市委组织部还开展了建立完善涉及或涉嫌买官卖官人员的“特别监督档案”工作,以此作为依据,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

      防微才能杜渐。为此,本溪市委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行为的常态化约束,规定凡新任职的市管领导干部必进行任职提醒谈话,对其遵守《廉洁从政准则》提出要求,做到有提拔就有提醒、有任职就有告诫;同时,在组织部门建立和完善“12380”电话、网站和信访“三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对接到的群众举报要进行甄别,对性质不严重、线索不具体、暂时不宜查核的,要进行专项函询,要求干部本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作出书面说明;对性质严重、举报线索具体的,则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情况调查并出具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以此更好地规范和约束干部的日常行为。

    ( 辽宁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