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帮他人骗取征收补偿三千万 被移送司法机关
发布时间:2015-08-09 18:09 阅读量:1606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 房延彦)沈阳的一位村党支部书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致使他人非法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高达3642.52万元。
昨日20时许,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6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包括我省通报的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这3起问题分别是:
1.2012年5月,沈阳市和平区浑河站乡曹仲村党支部书记焦某、村委会主任艾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致使他人非法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3642.52万元,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经沈阳市和平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焦某和艾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2010年8月,大连市瓦房店市瓦窝镇陈店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某,采取伪造票据的手段贪污国家拨付的设施农业补偿款3万元。经瓦房店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于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2010年至2013年,鞍山市台安县韭菜苔镇平台子村委会主任兼会计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本村7名村民的名义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2.33万余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经鞍山市台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