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提必核”让制度的笼子更密实了
发布时间:2016-01-28 17:16 阅读量:1493
据人民网报道,按照中央要求,2015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作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举措,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并且全面推行“凡提必核“,强化结果运用,3900多名干部因瞒报等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已经实行多年了,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已经成了领导干部每年的一个“规定动作”。对于这个“规定动作”,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端正态度,严肃对待,实事求是地完成,自觉、诚恳地接受组织的监督。个别领导干部则抱着侥幸心理,把报告个人事项当成儿戏,故意玩心眼儿、耍小聪明,只报告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刻意隐瞒对自己不利的问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连个人有关事项都不能如实填报,或故意隐瞒不报,就是对党的不忠诚,对组织的不负责,是典型的不严不实,这样的领导干部怎么能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怎么能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拥护?
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成为新常态,对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个“规定动作”的要求也越来越严了。报告人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同时签署确认书。“规定动作”做完了,还要接受组织的抽查核实,特别是拟提拔的干部人选、后备干部人选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都要进行重点抽查核实。并且,强化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凡经抽查核实发现存在不如实填报问题的领导干部,取消其提拔、列入后备干部、交流担任重要职务的资格,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并存入干部诚信档案;对发现违规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看来,今后想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上轻描淡写、偷工减料、蒙混过关确实行不通了。
“凡提必核”让领导干部对报告制度有的新的认识。在领导干部眼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再也不是普通的“规定动作”了。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和警示作用越来越显著,而其作为制度笼子的重要一环,也让制度这个笼子更加密实了。
作者: 梁宝华
供稿单位:辽宁省新民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