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02-22 17:44 阅读量:2078
2月18日,省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3起问题是:
沈阳市法库县依牛堡子镇西拉马河子村村委会会计孙占山,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虚报土地面积,套取占地补偿款4.6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鞍山市千山区达道湾镇东台村妇女委员魏桂兰,伙同他人采取虚列、变造发放补偿款人员名单的手段,将部分土地补偿款非法占有,魏桂兰分得6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大苏河乡长沙村党支部书记胡正学,在任大苏河乡林业站护林员期间,利用负责国家给予农民新造林地补助工作的便利,通过虚报自家新造林地亩数、虚假测量和验收的手段,骗取国家造林补助款2万余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