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伯雄案7个核心事实:直接和通过家人受贿
发布时间:2016-04-06 16:25 阅读量:1902
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 日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郭伯雄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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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下午,官方发布消息,大家久违的“西北狼”郭伯雄就要上庭了。从2015年7月30日被立案侦查到今天,历时8个月。
这8个月,发生了好多大事件,也倒下好多大老虎。不过,有关“西北狼”的这些事,您不能不知道。
郭伯雄犯啥事?
现已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谁来办这个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2015年7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依法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立案侦查。
怎么办的案?
侦查中,军事检察院以对法律和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法开展侦查工作,依法查扣涉案款物,询问相关证人,广泛调查取证,获取了大量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之有关规定,郭伯雄案具备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郭伯雄态度如何?
军事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检方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郭伯雄,其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侦查期间,严格依法对郭伯雄进行讯问,每一份讯问笔录都经其仔细阅读并签字确认,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军老虎有啥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军事检察院依法对郭伯雄立案侦查并先后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逮捕强制措施,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特别指明其被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权在接受讯问时为自己辩解,有权申请其认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回避,并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履行了相关手续。
军籍、军衔作何处理?
对犯罪军人军籍、军衔的处理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二十条第(四)项和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由军队有关单位决定开除其军籍、取消其军衔。
另一种是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二十八条和《中央军委关于剥夺犯罪军人军衔》第二条之规定,由军事法院判决依法剥夺其军衔;而后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一百二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由军队有关单位决定开除其军籍。
军事检察院表示,对郭伯雄军籍、军衔的处理,军事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办理。
郭家人都会怎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军事检察院公诉部门将依法进行审查,向军事法院提起公诉。
军事检察院表示,郭伯雄家人及其他涉案人员涉嫌犯罪的,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法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