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2016年第41号)
发布时间:2016-05-04 19:10 阅读量:3431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4〕3号)精神,现将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吕凤军,男,满族,1964年9月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组长,拟任中共抚顺市委委员、常委,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那波,男,满族,1964年11月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纪检组组长,拟任中共葫芦岛市委委员、常委,葫芦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严喜鹤,男,汉族,1960年12月生,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中共葫芦岛市委常委、葫芦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拟任中共葫芦岛市委副书记。
郝宏军,男,汉族,1962年12月生,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中共抚顺市委常委、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拟任中共大连市委委员、常委,大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16年5月1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12380(1)
举报网站:www.ln12380.gov.cn
通信地址: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信息管理处(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10822)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