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违纪者公开通报成常态 今年通报104起
发布时间:2016-05-20 19:39 阅读量:2135
端午节将至,辽宁纪检监察网站再度点名公开通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是我省在“五一”集中公开通报2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后的又一次集中公开通报。
今年以来,辽宁纪检监察网点名集中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腐败案件104起,107人受到处分。5月18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我省还将对违反政治纪律或组织纪律,因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被追究责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典型案件,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每逢重要时间节点之前,各地都会下发通知,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同时紧盯各种不正之风,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杜绝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端午节前夕,锦州市古塔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转移到单位食堂、“农家乐”大吃大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抚顺市望花区各党(工)委书记、直属总支书记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与重点岗位和部门的相关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规矩,严把作风关;营口市鲅鱼圈区纪委针对车轮上的腐败、餐桌上的浪费、人情上的歪风,开展4批次专项检查;铁岭市清河区开通“清风清河”微信平台,将节假日期间容易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图表和漫画形式生动展现,让干部们过目不忘。
据悉,我省将持续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行为点名道姓集中公开通报将在更大范围内引发“蝴蝶效应”,进一步提升公众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