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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纪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议 学习《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22 16:34 阅读量:1488

     7月21日,省纪委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具体化,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保证,更是进一步扎紧问责的制度笼子、强化制度问责的体现。要深刻领会、牢牢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

      会议强调,贯彻执行《条例》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贯彻执行《条例》取得扎实成效。要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核心,体现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各个方面;要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切实把各级纪委的职责摆进去,对纪委失职失责的更要严肃问责,决不允许出现“灯下黑”;要切实提高各级纪委的履职能力,把贯彻执行《条例》贯穿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切实把监督责任做深做细做实。

      会议要求,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包括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经常性、制度化学习培训,强化督促检查。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氛围,为净化修复辽宁政治生态、推进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