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有为同志任沈阳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发布时间:2016-12-12 15:36 阅读量:2853
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12月9日通过了关于接受潘利国同志辞去沈阳市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任命姜有为同志为沈阳市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
姜有为同志简历
姜有为,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吉林农安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
1985年9月—1989年7月,吉林大学化学系高分子材料专业学习;
1989年7月—1994年10月,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橡胶车间技术员;
1994年10月—1995年4月,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厂长办公室生产秘书;
1995年4月—1996年4月,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调度处副处长;
1996年4月—1997年2月,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苯乙烯车间副主任;
1997年2月—1999年2月,吉化公司有机合成厂副厂长;
1999年2月—1999年5月,吉化集团生产安全技术部副部长;
1999年5月—2000年12月,吉林省吉林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年12月—2004年4月,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4年4月—2005年7月,吉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3年6月—2004年6月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管理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5年7月—2006年7月,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2005年9月—2007年4月兼白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06年7月—2008年1月,吉林省白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7年4月—2008年1月兼市行政学院院长);
2008年1月—2009年2月,吉林省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兼);
2009年2月—2009年3月,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政府副秘书长(兼);
2009年3月—2010年7月,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党组书记(2008年4月兼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
2010年7月—2011年6月,吉林省辽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1年6月—2013年3月,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
2013年3月—2015年10月,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5年11月任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年12月,任沈阳市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