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纪者当秉持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17-02-08 14:33 阅读量:1922
近日,中纪委发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规则首次对纪委监督执纪工作的全流程、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划定了权力的负面清单,用制度回应了“谁来监督纪委”的社会关切。
正人正己,以反面典型为戒。中纪委书记王歧山多次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出要用担当诠释忠诚,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截止目前,中纪委内部谈话函询5800人次、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纪检干部。由此可见,凡权力都有滋生腐败的空间,纪检监察机关也不例外。公众提“谁来监督纪委”,其实担忧的是“不正义者怎能维护正义”。执纪者应有更严格纪律要求,必须接受社会监督,以“惩戒”“防范”“保障”,自觉约束权力运行,维护纪检队伍纯洁,让人民群众安心放心。
执纪是一种责任,需秉持监督保障。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生硬》透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进行了重大改革,以制度设计防范私存截留、擅自处置、通风报信等违规行为。中纪委防范“内鬼”的弦绷得一直很紧。此时出台《规则》,就是以 “负面清单”警示侥幸者,明白告知“何事不可为,为之者后果”, 给纪检干部打“清醒剂”、立“后怕墙”,以“自我约束”和“主动监督”,避免其误入歧途、悔恨一生。
廉洁自律,模范遵守法纪。纪检干部是党纪国法的捍卫者,其一言一行影响着社会对法纪的尊重和敬畏。遵纪守法是社会成员基本要求,没有谁能是法外之人,纪检干部也不例外。执纪者行使公权,秉公执法、公开透明,让全社会参与监督,更能赢得全民拥护。中纪委发布《规则》,向全民告知执纪流程,明确执纪审查中,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哪些事必须做、怎么做,有利于惩治腐败和保护当事人利益,是法治社会进步表现。
以“主动监督”打造“主体健康”。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时期,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实现权力制衡、相互制约,方能有效降低执法犯法现象发生。当下,在“两学一做”中,纪检干部要学好《党章》《规则》《条例》,增强党性和宗旨意识,初心不改、矢志不渝, 正人正己、干净做人,铁面无私、刚直不阿,争当“四讲有四”“四有三为”干部。
信认不能代替监督,纪委权力也要关进制度笼子。纪检干部肩负着为民族复兴保驾护航使命,必须模范地尊崇法纪、遵守法纪、捍卫法纪,自觉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做新时期依法治国践行者。纪检干部的率先垂范,定能凝聚人心,引领社会崇尚法制潮流,筑牢依法治国根基,实现社会稳定、经济繁荣、民族振兴。
作者:任建华
攀枝花市西区卫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