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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机关“脱密期”是什么?涉密人员脱密期三不准

    发布时间:2017-04-17 13:57 阅读量:2191

     保守党的秘密是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的内容,也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应该严格遵守的纪律。以入党宣誓的方式为起点,保守党的秘密逐渐融入到党员的血液之中,成为党员进行工作的基本遵循。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执掌着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保守秘密”是纪委工作中不可撼动的底线,不但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秘而不宣、守口如瓶,加强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环节的监督,建立审查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而且要实行脱密期管理,对纪检干部离岗离职后履行保密义务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公务员法》中第八十一条明确指出: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不得辞去公职。在这些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公务员要辞去公职,必须离开这些特殊职位后一定时期,也就是过了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才可以辞去公职。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干部比一般公务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有更加严格的保密要求。必须把保密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对涉密岗位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即使离岗离职也要严格保密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在第五十条中针对纪委保密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作了规定,一方面明确了脱密期保密要求:“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另一方面对脱密期内的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从业限制,筑起了严格保守监督执纪工作秘密的制度堤坝:“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脱密期”如此重要,究竟什么是“脱密期”呢?纪检机关都有哪些“密”?“脱密期”应该如何管理?

      纪检机关中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的脱密期,脱的是哪些“密”呢?

      根据《纪检监察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这个“密”分为三个等级,绝密级事项,比如检举、控告党和国家领导人或省、部级党政府领导班子中的重大问题的事项;机密级事项,比如检举、控告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或地(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重大问题的事项;还有秘密级事项,比如检举、揭发地(市)级党政领导干部或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重要问题的有关事项。

      脱密期如何计算?

      涉密人员脱密期自机关、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

      脱密期期间需要做什么?

      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要求主要包括:

      ●明确脱密期限;

      ●与原机关、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

      ●及时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全部涉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

      还要注意“三不准”:

      ●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

      ●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

      ●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