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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葫芦岛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戴炜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7-05-27 13:48 阅读量:2070

     5月26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葫芦岛市委原副书记、市长戴炜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戴炜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贿选;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不按规定及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问题涉嫌犯罪。

      戴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戴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