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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治”扎紧权力的“笼子”

    发布时间:2017-08-28 13:48 阅读量:1397

    中共山东省临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京凯
     
    近日,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央视热播,已累计播出《奉法者强》、《大智立法》、《依法行政》等多集,但每一集都少不了“领导干部”这个特殊群体。无不平之法、无法外之人、无法上之权,领导干部职位再高、权力再大,也要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让权力在法治框架下阳光运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规矩,普通老百姓做事要守这个规矩,领导干部用权更要守这个规矩。然而,总有一些领导干部喜欢游离在法律的边缘,自以为是地打擦边球、耍小聪明,造成不良影响。“法无授权皆禁止,法不禁止皆自由。”把权力规定的再细些、再严些,或许就能少些漏洞,就能让不法之人钻不了空子、打不到擦边球,不敢以权谋私,更不敢以权抗法。科学立法,健全法律体系,权力法定、权责分明,才能依法管权、依法用权。
    权力是把“双刃剑”,在法定范围内合理用权就能造福社会,越过法律红线滥用职权便会祸国殃民。有些领导干部视“公权”为“私有”,把“法纪”当“摆设”,以权谋私、无法无天,最终触碰法律的利刃,自食恶果。还有些领导干部以权压人,甚至以权抗法,搞些打招呼、递条子的“把戏”,造成恶劣影响,自毁形象。“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就会徇私枉法、破坏法治。严格执法,坚持依法行政,不留后门、不讲情面,才能不给权力滥用可趁之机。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公平、坚持正义,才能防止权力干预司法,守住公平正义这个司法“生命线”。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法治”才是对权力最有力的监督,才是管住“关键少数”的最佳利器。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既是对权力的约束,更是对广大干部的保护。只有用“法治”扎紧权力的“笼子”,才能用权为民,利国利民。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的利剑才会越磨越亮,权力的“笼子”才能越扎越紧。
     
      联:山东省临沭县委组织部研究室
    联系人:姚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