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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有“法治思维”的组工干部

    发布时间:2017-10-26 13:55 阅读量:2516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我们组工干部应将法治思维贯穿到组织工作,促进组织工作“法令行则治”。
    运用法治思维做到严于律己。在干部群众眼中,我们组工干部的一举一动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党的执政形象、党的干部形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我们在做好组织工作的同时,要用新思想,武装头脑,用法治思维严于律己,要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开展工作。要守法修德,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权力来自人民,用权守法依规的理念,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做好组织工作的能力,在工作中做遵纪守法、爱党护党的模范。
    运用法治思维科学选人用人。组工干部担负着为党和国家选人用人的重要任务,用法治思维选人用人,才能为党和国家选取更多适合的人才,从而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把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考察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实绩考核,对树立法治权威、提升干部素质、净化政治生态都具有重要意义。组工干部要以法治思维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要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不合格的就要从领导干部队伍中剔除出去,决不能让那些目无法纪、无法无天的人一步步升上来。只有牢牢把握正确的用人指挥棒和风向标,才能确保党纪国法不变成“橡皮泥”“稻草人”,才能确保从严治党。
    运用法治思维真心服务群众。组工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知道手中的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队伍建设服务的,不是个人的恩赐,更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资本。要主动服务群众,真正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的事当“家事”,深入基层,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要在方法上顺应群众,加强基层组织选拔人才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改进群众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使群众受到尊重,诉求更易表达,合法意愿得到实现。只要做到心中有民,知民情、解民忧、惠民生,真正让群众满意,就会得到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以组工干部特有的人格魅力凝心聚力,真正使组织人事部门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
     
     
    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纪淇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