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举措”促为官有为
发布时间:2017-12-11 15:08 阅读量:1471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这句话深刻诠释了“干部干事”“为官有为”的真谛。新时期党员干部要在引领发展新常态、践行发展新理念中走在前列,必须奏响“干部要干事、为官要有为”的最强音。
加强思想教育。要将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专题培训、党校剖析和体验式教学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政治觉悟。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等重要领导同志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补足精神之钙,对照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典型深入学习,从内心深处树立起宗旨意识、奉献精神。
加强办事能力。根据干部不同岗位职责,开展精准化理论培训、政策培训、管理培训、技能培训,提高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加强和改进干部到基层挂职任职的方式方法,把有能力的干部放在面对群众矛盾最多的一线进行磨炼。拓宽干部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交流轮岗机制,推动领导干部在多岗位历练中增长才干、提升本领。
加强奖惩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因地制宜地建起“能者上、庸者下”的机制,形成体制内良性循环,让能上者经得起组织和群众考验,让能下者平心静气、积极改进。推行积分管理、末位淘汰等具体操作办法,把个人待遇和荣誉标准向基层一线及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矛盾集中地部门岗位干部倾斜,让干部队伍保持积极作为、主动作为的良好状态。
加强查处问责。加强党委对治理“为官不为”工作领导,建强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的工作格局。建立倒查工作机制,使查处工作不留死角。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增强干部工作透明度,鼓励群众、媒体对“为官不为”现象进行监督和公开曝光,织密社会监督网络。(新宾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