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不应成为无良企业的“推手”
发布时间:2018-07-31 14:01 阅读量:8009
山东省临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京凯
连日来,长生疫苗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一段时间内让人们陷入“疫苗恐慌”。习近平、李克强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彻查此事件,对涉事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严惩不怠、绝不姑息。剥开这一事件的层层外衣不难看出,企业道德沦丧、部门监管缺失是问题根源,但一些地方政府为了保税源、保发展,无形的扮演着无良企业“幕后推手”的角色,更不可小觑。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从近期经济发展状况可以看出,总体发展方向和态势是好的,但在这一换档升级的过渡阶段,仍有些地方发展观念“活在昨天”,“一切为了GDP、一切依靠GDP”的思想僵化,增长速度“掩耳盗铃”,发展方式“拔苗助长”,不惜牺牲生态环境,甚至人民生命安全的代价制作经济“蛋糕”的现象屡禁不止。笔者不禁想问,这种一味索求、顾此失彼的经济发展,甚至带有“血腥味”的“无良蛋糕”怎能吃的安心,仍然紧紧攥着“唯GDP是从”的“旧船票”,又怎能登上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巨轮”。
毒牛奶、毒大米、假疫苗……是谁给了这些无良企业的“胆”?究其根源,正是地方政府的“GDP情结”作祟和“我的政绩”问题。比如一些地方为了增税收、拓财源,把企业当成“财神爷”供奉着,手续办理一路“绿灯”,出了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欺上瞒下,才致使企业“胆”越练越大,“胃口”越来越肥,到最后肆无忌惮、目无法纪。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如果从第一瓶毒牛奶管起、从第一支假疫苗抓起,也不至于企业走上不归路,更不会给社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我们常说,转变政府职能,那不是无原则的转变;打造服务型机关,也不是无底线的服务,必须建立在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之上,否则便成了无良企业幕后的“帮凶”、“推手”。
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要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亲”与“清”两者相伴而生、缺一不可,一味的“亲商”,而不“清商”,会被无良企业所“围猎”,被“拉下水”;只“清商”而不“亲商”,企业也难以做大做强。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要理清与企业的关系,划清与企业的界线。既要带着浓厚感情、靠上服务,满腔热情的支持企业发展,为企业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又要保持头脑清醒,守住初心,守住底线,与企业建立清清爽爽、纯净透明的关系,不权商勾结,不权钱交易,引导和监督企业在法制的“笼子”内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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