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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之治”在守正创新中彰显制度自信

    发布时间:2020-07-07 20:53 阅读量:4220

    原标题:“中国之治”在守正创新中彰显制度自信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体现了总结历史和面向未来的统一、保持定力和改革创新的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统一,必将对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以“中国之制”推进“中国之治”,首先要深刻认识“中国之治”在守正创新中彰显的制度自信。

    国家治理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而展开

    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关乎民族存亡的历史性课题。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逐步确立并巩固了国体、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各方面的重要制度。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我们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党的十四大、党的十五大、党的十六大、党的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党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其中包括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治理规律的认识。

    《决定》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系。一方面,国家治理要在制度框架内进行。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必须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定的根本方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另一方面,治理是制度的集中体现,制度建设的成效要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制度及其建设效果如何,最终要转化或落实到国家治理的能力和成效上来。因此,国家治理归根结底是要发挥制度优势作用,使治理成为制度科学构建与有效运行的动态实践过程。

    党的领导制度在国家制度中具有统领地位

    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离不开科学制度体系的有力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的是党的领导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实践充分证明,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按照《决定》的部署要求,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通过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必将有利于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

    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任何国家和社会都有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全部成就都是在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指引下取得的,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既是历史的结论,也是现实的必然。

    理想信念是精神之柱、力量之源。《决定》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这是我们党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作为一项根本制度明确提出来,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关系我国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的重大制度创新,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在领导文化建设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形成的方针原则,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的认识进入到一个新境界。

    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重大制度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我监督是世界性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只有把自我监督的有效制度确立起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体系,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把制约监督权力作为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实践证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因此,必须按照《决定》的部署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作者单位: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