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3 17:19 阅读量:3250次
近期,接到部分初三考生及家长反映,我市一些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办学(培训)机构,以“综合高中”名义,打着可以让考生参加普通高考的幌子,进行违规招生,扰乱我市高中阶段招生秩序。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151号)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特向社会公告我市教育部门管理的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学校,名单如下: 1. 朝阳工程技术学校 2. 朝阳市财经学校 3. 朝阳市卫生学校 4. 朝阳市体育运动学校 5. 北票市职教中心 6. 凌源市职教中心 7. 建平县职教中心 8. 喀左县职教中心 9. 朝阳县职教中心 10.朝阳现代航空职业学校(民办) 11.朝阳市富民职业学校(民办) 12.朝阳市涉外职业学校(民办) 13.朝阳中天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 以上13所学校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可以在市教育局审批专业范围内进行招生,一律注册全国联网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不注册高中学籍),学业期满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周知,谨防上当受骗。 朝阳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