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8 07:45 阅读量:2359次
本报评论员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企业只有在一个公平、透明、法治、诚信的环境中,才能对未来看得清、可预期、有信心,才能放心投资、安心创业。因此,持续优化辽宁的营商环境,必须将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为最紧迫、最突出的任务来抓,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最紧迫”,意味着时不我待;“最突出”,意味着去疴除弊。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对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作出再部署、再要求,再次向外界释放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坚定决心与鲜明态度。 法治环境是更高层次、更有竞争力、更可持续的营商环境。法治环境包括信用环境,信用环境归根结底是法治环境,二者密不可分。省委、省政府将辽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聚焦到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上来。去年以来,出台《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开展积压司法案件排查化解,制定实施涉企案件评估办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一系列看得见、摸得着的积极变化正在全省各地发生,外界对辽宁的预期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清醒地看到,对于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我们在思想认识上、工作作风上、实际效果上仍有差距,一些不法行为乱象也时有发生。抓好法治环境、信用环境建设依然是当前全省上下最紧迫、最突出的一项任务。 建设法治环境、信用环境,政府要履其责。政府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是企业意见最大、最影响安全感的行为,对此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持续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各级政府必须审慎承诺,说到就要做到,承诺了就要兑现,对于无法兑现的问题就不要轻易承诺,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政府的信任感,打造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要多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手段来解决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决不能“绕道走”,一推了之。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在政策执行中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厚此薄彼,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让所有企业都能看到良好的市场预期。 建设法治环境、信用环境,企业要守其规。任何企业都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所谓的“竞争优势”“成本优势”,这是不可持续的“饮鸩止渴”。这种行为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破坏的是辽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的是辽宁所有企业的利益,动摇的是辽宁的发展根基,损害的是辽宁人民的根本利益。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辨清“爱企护企”与“偏袒纵容”之间的本质性差别,从维护辽宁振兴发展根基和辽宁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对的要大张旗鼓支持,错的要旗帜鲜明反对,对违法失信行为真正抵制、真正揭露、真正惩治,坚决让违法企业付出代价。 环境就是你我、环境就是预期。有了过去一段时间打下的良好基础,有了全省上下空前统一的认识,只要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一往无前、压茬推进,积小胜为大胜,就一定能够打造出一个法治清明、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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