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7 21:01 阅读量:9302次
日前,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原东北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绍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绍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参与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发放奖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决定未经招投标程序确定工程承包商,违规决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发建设项目;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绍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绍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辽宁省纪委监委)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