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2-06 18:09 阅读量:10275次
建筑施工安全涉及施工现场每名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关乎身后无数个家庭的悲欢离合。然而,在实际施工中,仍有一些人存在侥幸心理,置安全于不顾。12月5日,市住建局向社会公布两起建筑施工违规典型案例,希望借此提醒广大从业者,以案为戒、遵纪守法,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案例一:违规使用未经验收的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 2022年10月18日,市住建局执法人员在对鞍山市经济开发区新建比亚迪4S店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辽宁三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但该单位逾期未整改。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住建局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并处罚款10万元。 案例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履职 2023年8月29日下午,市住建局与市城发中心工作人员在鞍山市千山区废钢资源回收循环利用项目施工现场联合检查中发现,工地实名制系统中山东鸿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付某打卡照片与本人不符,是他人代替打卡,且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直未在施工现场履职。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市住建局对付某做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鞍山云 记者 杨峰)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