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3 09:25 阅读量:10628次
日前,经中共大连市委批准,大连市纪委监委对庄河市政府原副市长苏长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苏长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在事业编制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违规经商办企业,向从事公务的人赠送礼金,借用超标车辆;设立账外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海域承包、土地拆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苏长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苏长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大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大连纪检监察)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