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9 21:38 阅读量:12232次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应急管理部门作为政治机关、纪律部队,必须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谨记“三字诀”,努力形成学纪守纪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坚持“学”字为先,筑牢学纪守纪思想自觉。“信念不牢,地动山摇。”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理想信念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党的多年教育培养,通过党员自身不断学习而渐渐形成的,是指引党员干部成就党的伟大事业的“灯塔”。广大应急管理党员干部要坚持“学”字为先,发扬“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勤学精神,利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联系实际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学深学透党规党纪,引导党员干部保持修身养性、明辨是非、恪守规矩、保持奋斗的清醒头脑,使党纪成为校准党员干部言行、匡正党员干部作风的“行动指南”,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成为坚定信念、赋能思想、提振精神的有力举措,进而筑牢党员干部思想根基。 坚持“严”字为本,增强学纪守纪政治自觉。“行有不得,反求诸已。”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党纪是党员干部立身、修身、安身的重要基石,是抵制诱惑、拒腐防变的“护身符”。在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中,广大应急党员干部深刻汲取阜新弘霖煤矿“6·27”安全生产瞒报事故教训,并在教育整顿中观看了很多“身边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在小事小节上面失底线而一步步走向违纪“深渊”。广大应急管理党员干部要坚持“严”字为本,始终坚持“内惟省以操端兮,求正气之所由”的律已态度,利用好这次党纪教育学习,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常常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鉴,实事求是给自己“照照镜”“画画像”,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始终保持“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的自觉,在纠偏扶正中正衣冠、端品行,真正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永葆政治本色、砥砺赤诚之心、锤炼忠义风骨、涵养忠贞气节。 坚持“实”字为要,提升学纪守纪行动自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应急管理党员干部来说,担负着“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党的纪律是保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广大应急管理党员干部要坚持“实”字为要,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践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实干担当,以主动作为履行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职责,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收获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同时,要握好握实党纪戒尺,引导广大应急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要敬畏权力、珍惜权力、慎用权力,用应急“铁肩膀”挑起发展“硬担子”,以严明的纪律和扎实的作风筑牢安全生产防线,让党纪学习教育成效看得见、摸得着、行得远。 (丹东市应急管理局 仲笑莹)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