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3 12:52 阅读量:10747次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决贯彻上级部署要求,高标准、严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贯彻,切实做到真抓实学、学有质量、学出成效。 原原本本学习,以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院党组采取理论中心组、读书班等形式,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带学作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学相结合方式,紧扣“六大纪律”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带头学习《条例》、带头遵守《条例》、带头落实党纪学习教育任务。各支部通过专题辅导、潜心自学、交流研讨等形式,运用“领学+解读+研讨”模式,组织全体党员干警深学细照党纪这面“镜子”,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谈认识、讲感受、找问题、谋举措,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项测试检验干警对《条例》的掌握运用情况,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以用促廉的目的。 组织现场教学,以党纪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联合大连海事局、大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到大连市廉洁人生体验馆参观学习,通过“恰少年,风华正茂”、“正盛年,奋发有为”、“惜尊年,不辱使命”三个展厅引导干警进一步明确纪律规矩是什么、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与中山区法院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联学共建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参观大连市廉洁文化主题地铁站,身临其境感受大连地域文化特色,体验海洋文化与廉洁文化的融合之美,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丰富警示教育学习载体形式,专门组织党员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将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让党员干警接受沉浸式警示教育,增强学习教育效果;注重运用违法违纪干部忏悔警示录、警示教育片等材料,结合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警示教育研讨交流,将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引导党员干警对照检视、自省自律。 注重学用相长,以党纪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坚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推动检察重点工作相结合,将《条例》的学习成果转化为高质效推动检察工作的履职实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将问题导向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结合市委巡察整改反馈的突出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对照《条例》逐项查摆短板弱项,重点整治不善落实、不负责任、不求质效、不敢担当等与监督办案息息相关问题,重点纠治有碍高质效履职的惯性思维和不当行为定式,以解决问题作为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推动检察履职,结合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群众纪律行为等相关规定精神促进做优“检察护企”,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制度畅通诉求表达通道,运用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帮助涉案企业完善管理机制;促进做实“检护民生”,创新工作机制帮助涉民营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更加便利,走访社会福利院开展“回头看”活动、举行“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聚焦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消防燃气安全、出行安全开展法律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优化监督管理,结合《条例》规定,积极动员、详细宣讲关于规范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活动相关规定,提高个人重大事项的填报精准度;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出国(境)人员管理、公务用车管理、采购管理、涉密人员管理。 【编辑:乔宇】 【审核:王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