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2 15:00 阅读量:7327次
8月20日,葫芦岛南票区遭遇今年来最大强降雨,雨量达到历史极值。面对汛情的严峻考验,社会各界和广大爱心人士心系灾区,及时捐助了大量的救灾款物,南票区委强化对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为灾后自救重建工作保驾护航。 规范救灾物资管理。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防汛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对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接受捐赠的防汛救灾物资进行全面摸排梳理,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建立防汛救灾物资出入库台账,指导各单位对受捐赠的物资收发情况进行登记造册,详细登记各类物资的来源、种类、数量、价值及拨付单位、时间、数量等,实行物资发放、回收动态管理;组织包村干部对各村物资入库、储存、发放各个环节开展现场核对和动态跟踪,督促各村“建立明白账,用在刀刃”上,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温暖送到受灾群众手中、心中。 扎实做好物资发放。坚持专款专用、突出重点的原则,指导各责任单位成立救灾物资发放组,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防汛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期间的十条禁令和五个确保》通知要求,对接受的捐赠物资按照防汛救灾工作要求和捐赠人意愿统筹安排使用。全区各相关单位第一时间成立救灾物资管理保障工作组,对接收到的物资当日研判、当日发放,最大化发挥救灾物资使用效能,确保防汛救灾期间储备物资能够调得出、用得上、不误事;严格遵守物资使用管理规定,所有物资的调拨严格按照申请、审批、调运的程序进行,落实专人做好物资接收、发放及建档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区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受灾群众救灾物资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坚持“一村一策”“一村一案”,集体研究,迅速发放,并进行公示,有效避免“人情款”和“关系户”的发生。 强化一线监督检查。区委组织部会同区纪委,抽调32名工作人员,成立8个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各单位防汛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重点督查“救灾物资是否严格遵循使用范围发放到位,是否做到阳光公正,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通过“看现场、查台账、访群众”的方式,重点查看救灾物资发放和管理的相关台账,详细了解物资发放流程,坚决防范漠视侵害受灾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发生。 全面加强舆情管控。制定下发《关于在救灾舆情管控工作中发挥好基层党组织作用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对受捐物资进行严格把关,对物资中的旧物和不适合发放的坚决不予发放,建立分片负责制,包村干部对救灾物资发放点进行现场指导,现场解决问题,把可能出现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定期公布救灾物资接受使用情况,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以及灾区群众集中安置点张榜公示等形式,公开救灾物资接收、发放和领取情况,增强救灾物资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由村党支部牵头,以网格(党小组、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网格员、村贤、志愿者等作用,做好正面宣传,增强群众信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写好灾后恢复的“后半篇文章。” 【编辑:孙滢茜】 【审核:王同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