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丹东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丹东新区)管委会原三级调研员焉秀丽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10年至2012年,焉秀丽在担任浪头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动迁补偿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焉秀丽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焉秀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丹东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原董事长王振山破坏经营环境问题。2006年至2020年,王振山在担任丹东市国有资产经营中心总经理、丹东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项目、土地拍卖、工程款拨付、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王振山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8月,王振山被开除党籍、调整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凤城市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原主席李绍庆破坏经营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05年至2023年,李绍庆在担任凤城市青城子镇副镇长,东汤镇镇长,四门子镇镇长、党委书记,凤城市水利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期间,与他人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矿山经营、房地产开发、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巨额财物。李绍庆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李绍庆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丹东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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