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22 16:12 阅读量:2760次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团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5个部分、21条,比较系统地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方法措施。
《意见》认为,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和企业青年群体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人生需求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对于充分调动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作贡献,对于更好地把青年职工紧紧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促进青年职工的成长成才,对于不断提高企业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开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共青团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探索、创新中央企业团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推动中央企业团组织逐步实现“五个有”目标(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有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具有青年特点的活动、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有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经费和阵地),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内在活力,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职工为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更大贡献。基本原则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加强青年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党建带团建,把企业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工作整体格局,在党建的带动下加强团建,以团建的成效服务于党建;坚持以加强能力建设为重点,紧扣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青年成长成才的多样化需求开展工作;坚持与时俱进,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化,不断增强团组织主动适应、自我完善、自觉提高的能力。
《意见》强调,要不断深化中央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度,企业党委(党组)要明确一名副书记或党委(党组)成员具体分管共青团工作,定期召集团的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研究讨论团的工作,协调落实党委(党组)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提出的要求,帮助解决有关问题。青年人数较多的企业,可以通过设立青年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部,配备党委青年委员等途径,加强党委对共青团工作的领导。要建立健全考核管理制度,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企业党建工作格局,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把团的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价考核同级党组织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要建立健全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制度,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要改进企业共青团作用发挥方式,支持团组织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物质保障制度,根据共青团工作的需要,强化经费、阵地等保障,为团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意见》提出,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要建立健全团的组织,合理设置团组织工作机构。要配强团组织的领导班子,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适应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把团的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企业后备管理人才的重要渠道,尤其要有计划地把管理、技术岗位上的优秀青年职工选拔到团的岗位上经受锻炼。要保证团的工作力量,结合企业实际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团干部,青年职工在1000人以上的中央企业,其团委应设置2~3名专职或以共青团工作为主的团干部;青年职工在3000人以上的中央企业,至少要配备两名专职团干部和2~3名以共青团工作为主的团干部;青年职工在5000人以上的中央企业,由企业党组织按照比例适当增加团干部职数;中央企业所属企业也要配齐配强专(兼)职团干部。要理顺中央企业团组织的隶属关系,共青团中央负责对中央企业和全国其他国有企业团的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负责对中央企业团的建设工作的领导,中央企业团工委负责中央企业团的建设工作。要做好团干部培训和转岗工作,把团干部纳入企业党政干部培训序列,高度重视并有计划地做好专职团干部的转岗工作,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团干部要予以重用。要做好协管工作,协助同级党组织对下一级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察、培训、教育,对他们的任免调动提出建议,积极协助党组织管理好下一级团组织。要加强团员管理,针对不同岗位团员的情况,探索分类管理的有效办法。
《意见》强调,要不断探索完善中央企业团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要努力深化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模范意识,提高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要服务企业中心工作和青年职工成长发展,不断深化青年创新创效、青工技能振兴计划、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等活动,树立和宣传青年典型,动员引导青年职工立足岗位,成长成才,为企业改革发展作贡献。要积极促进工作创新,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建立共青团工作评价考核体系等方式,使共青团工作更好地体现党的要求,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和青年的具体需求。
《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联手抓。要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逐级抓好落实。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国有企业团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各行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同类型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实际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参照本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加强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