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7 13:59 阅读量:1547次
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进一步研究部署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李希主持会议
4月15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辽宁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进一步研究部署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扎实工作、坚持不懈、合力攻坚,着力建设美丽辽宁,努力打造山青、天蓝、水绿、地洁的生态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会议指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我省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表、任务书,扎实做好技术划定、科学评估、红线发布、勘界立标等工作,使生态保护红线成为各类空间规划的“底图”和刚性约束,在决策、规划编制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政策中得到体现。要加强监测监管,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会议指出,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的重要步骤。要把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作为发现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的重要举措,规范流程、创新方式,重拳治污、严惩违法,加大考核、严肃问责,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要重点督察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督察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情况,督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的问题隐患不放过,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对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坚决防止弄虚作假。
会议还听取了2017年辽宁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审工作情况的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