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5 14:43 阅读量:1921次
推进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发扬党内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为适应新时代、新发展,
各级党组织要抓好以下五个关键环节去学习贯彻落实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一要抓好具有全面性和实际性的公开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关注的党内外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凡易滋生腐败、引发信(上)访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都要力求全面、真实、具体地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党组织任期目标任务、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动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等以及党组织或党员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要抓好具有多样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创新性的公开形式。在实际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实用的原则进行立体公开,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务公开覆盖面,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率,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多种渠道和手段,不断创新公开形式,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知、工作通报、宣传栏、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党内公开。通过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互联网站、手机等渠道进行社会公开。同时,要整合公开资源,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等进行统筹考虑,既要充分有效的利用各项公开的时机和平台,又要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以达到互相促进的效果。
三要抓好具有严谨性、规范性的公开程序。党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尽量公开又要按章保密。因此,必须制定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审批严格的公开程序,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处理、反馈”等程序办理,以确保党务公开程序严谨可行。公开的项目内容、范围和形式,应事先由相关部门提出,待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事项、主要干部任免等一些敏感性问题,要经上一级党组织的审核批准后,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公开。公开期间,要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设进行收集、整理、处理,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或个人。必要时,处理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要抓好具有时效性、及时性的公开时限。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党务公开工作及公开的时效性,应事前公开绝不事后公开,应全程公开绝不只公开结果,公开时间要符合党内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做到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的公开,并与公开内容相适应。有关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等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党组织活动情况、年度目标进展情况等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干部选拔任用、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等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另外,对于需要党组织班子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决议和措施等重大复杂性的问题,可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再次公开。
五要抓好长效性、完善性的公开机制。健全和完善党务公开运行机制和制度是党务公开规范运行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对党务公开工作采取不定期和多种形式进行督查来强化党内监督;通过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聘请监督员来强化社会监督;通过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来强化舆论监督。要完善考核制度,把党务公开的检查结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把党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务公开成效的根本标准。要健全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决策议事、责任制度等党内制度,并针对各项公开内容,健全党内通报、情况反映反馈、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务信息发布等有关配套制度,继续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投稿人:新宾满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张冠军 |